大概从九岁开始,我就成了一个独来独往的人。
下课了,好朋友们喊我去跳皮筋,我却伏在课桌上摆摆手,捧着一本《飘》装深沉;课间上厕所,女孩子总喜欢成群结伴一起去,我也总要等到教室里基本没人了才慢吞吞地起身。每个月根据考试排名换一次座位,我总是前几个选择的学生,却也是个偏爱教室最后面那一排“雅座”的怪咖。毕竟那样的座位一般是留给后进生,或者调皮捣蛋的人的,大部分同学都避之不及。
在整个中学时代,我几乎没有过同桌,也没有经历过和同桌上课一起睡觉、一起抄作业、一起传纸条这样青春荒唐却难忘的日子。我执拗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看书,晚自习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一个人抬头仰望夜空中的一轮孤月。
在那个眼前的一切就是整个世界的年纪,我觉得独来独往的自己很神秘,与众不同,简直酷毙了!
上了大学以后,我一度不能适应大学里热气腾腾的环境。住在同一个寝室里的女孩儿,来自不同的地方,大家兴致勃勃地聊起各自的家乡和高中生活时,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戴着耳机假装在听歌。因为一个很酷的人是不会轻易和别人聊天的。
同学们一起出去玩,踏青、聚餐、唱歌,年轻的生命在交流中摩擦碰撞,但是我从来都不会参加这种集体活动。因为一个很酷的人总是独来独往,对人群不屑一顾的。
篮球场上的英俊男孩,在挥洒汗水与激情的时候总能引起女生的注意和尖叫,送水送毛巾的女孩子们是校园里的一道靓丽风景,可我从来不会去篮球场。大多数时候,我都是戴着耳机在操场上奔跑,一圈又一圈。因为一个很酷的人只适合孤独的运动,不会让爱情轻易侵入头脑心灵。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像曾经的我一样,把孤独当作个性,以为高冷就是胸前佩戴的勋章,然后行走在人群的边缘,自我陶醉。
面具戴久了便会牢牢地和血肉粘连在一起,长大以后,即使心中仍有火苗,也很难再融入人群。《圆桌派》中何冰老师说过一句话:“我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来完美的,我是来经历的。”
同样,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来孤独的,是来体验的体验世间的人情冷暖、悲欢离合,还有喜怒哀乐。尤其在年轻的时候,生活更应该是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而非只有黑白两色雾蒙蒙干巴巴的一张纸。
只有体验过才有资格感慨,才是真的经历了青葱时光。而我的生活就像一杯白开水,没有什么迷人感动的滋味。伤心难过的时候,没有好朋友可倾诉,只能坐在夜深人静的湖边,让沁凉的湖水漫过脚踝。开心的时刻也没有人分享,只能自己一个人激动一阵子,然后心情又归于平静。独行侠的我,也很难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缘分,像一块不解风情的硬石头。
很多人都說合群很累,越不合群的人越独立越优秀。我却越发觉得,很多情况下,合群的人才有血有肉,更加富有生气。
不可否认,一个人独处的时光能让内心沉下来,与自己对话,并保持头脑清醒。但如果总是独来独往的话,也会失去很多生命中的美好,比如与三两好友把酒言欢的温暖快意,和心爱的人手牵手走遍大街小巷的慵懒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