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格物致知”出自于儒家的经典《大学》。大学被后世儒者认为是儒家的入门篇。但这个“入门”不是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而是说《大学》是儒家学问的概括。而“格物致知”,就是儒家全部学问的基点。
因为“格物致知”有如此的地位,所以由古至今,对这个问题讨论不己。因此,也就产生了多种解释,有说“格物致知”就是“格心”,近代佛教有些大德也持此说;有说“格物致知”是客观唯心主义,方法上是唯物,本体上是唯心;当然也有说,格物致知是唯物主义观点。其实这些论辩,都涉及到一个根本的问题,“格物致知”的出发点是什么?
要想知道“格物致知”的出发点,就得先了解《大学》的宗旨是什么。纵观《大学》,它是对儒家的概括,但是,这个概括也是某种角度的概括,《大学》强调的重点,是“仁”的推广,“大学”就是太学,太学就是“极致”之学的意思,极致什么呢,是“天道化度于天下”,这就是大学的极致。而推行天道(明明德于天下),关健要了解天道的体是明德,所以,讲格物致知,它的体是明德,这是《大学》一篇重点。
也就是说,通过格物而致明德。格物致知是一个方法。
到了明儒王明阳那里,格物致知就不是一个方法了,他经过“格竹子”,认为格外物根本不对,所以直究心源,提出“知行合一”的著名论断。说,格物就是了达自心,性德本具。这是他的证悟。此说一出,立刻被主流儒士目为异端。
事实上,二者辩诤是没有什么必要的。就本体论而言,二者所说是一事。不过在逻辑上,二者是迥然的不同。首先王阳明对于“格物”的理解与前人不同。他认为格物是追究具体事物自身的道理,这个观点就是一切物有自性,这是他思维的起点。按照这样的理解,当然“格物”是不能格出心体来的。所以他最终得出的结论,虽然是以批评朱熹的观点为依止,而事实上与程朱理学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程朱理学的观点是通过格物而显映心体。
因此,王阳明讲出的“知行合一”,由于不把“格物致知”作为方法,而作为事实上的本体了,那么,目之为异端也不为过。因为按照王阳明的逻辑,要明明德于天下,则先要悟道,然后推仁于世。可是如果是这样,那还格什么物啊,这岂不是一悟即了吗?根本不必有“格物致知”这种先后顺序了。所以王阳明实际是推翻了《大学》的逻辑,也就是说,他的意思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他释解经文是错误的。这实际也是他自相矛盾之处。后来讲学,经常遇到这个问题,比如说讲孝道,过去的儒士认为,要格孝道这法,然后明心,《论语》也说这是君子之本,就是说这里面有因有果,孝是因,明德是果。可是按王阳明的说法,只要“明心见性”,自然懂得孝道之法,为解释道理,他就说人性本善。这里面的逻辑就不清楚了,有一点硬撑的感觉。同时,也有人问他,如果是这样,那初学人怎么办呢?这时他又回到日常的具体修行上来了——所以最终他也不能离开日常的渐修,而这正是程朱释“格物致知”的要点。
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还是以程朱为准比较妥当。当然朱熹有些解释,也确实有一种心外求法的感觉,但问题还不是太大,因为他提倡理,这个“理”虽然本质上是神道理智化,但大体上仍属心法的范畴。
“格”字的意思在上古时候很多,一说是“来、至”的意思,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这个意思是由“木长”这个本义衍生的。“木长”与“长木”的意思有一点区别,段玉裁说,木长是说木的丰美。这里面有赞的意思。所以这里引申出来的“来、至”,有一种积极的意思在里面。《书·舜典》说“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取的就是这个意思。
另外,格也有“纠正”的意思,《论语·为政》说“有耻且格”。这里侧重心性上的修养,王阳明实际取的就是这个意思,他说“格”就是“格除”,“格物”就是“格除”心中之物。
根据儒家的思想,“格物致知”的格,实际是“明通”的意思。参究外事,明通心体。这是修心的根本方法,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都用这个方法修心。这里的物,含“物”意,也含“事”意。王阳明因为当时对“物”理解太狭隘,所以走上岐路。《孟子正义·尽心上》注云:“事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礼记·月令》“兼用六物”,皆注为“物,犹事也。”而且,这个物,还包含事物的本质内容。《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就是取的这个意思。
物,就是与“我”相对的存在。《易·系辞下》:“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那么修心养性,本来是自心的事,为什么要谈到他物呢?这是因为早期儒家就认为,天道“广大悉备”,及于人,就于人心有关了。也就是说,事物外相虽然不是心本身,但事物的“理”(本体)却是心。这个心到宋儒说为“理”,到王阳明说为“良知”。人的心与外物息息相关。所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就是“格物致知”。
佛教讲不净观,也是先修外在的不净观想,以去除内心的贪执。如果修不净想只是在表相上,意识分别上产生一个不净的观念,而对于自己的贪性本身认识不足,事实上也就无法住于禅定,那么这个不净观就不成功。“格物致知”的道理是一样的。象王阳明那样,辛苦地去格竹子,累得病了,最后仍然一无所获。
对于“格特致知”分歧的产生,我认为是对于人性的认识(或者说是立论)的不同造成的。后世许多儒士,尤其是王阳明,与早期儒家有一些不同。最早的儒家认为“明明德”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孟子以降,明明德则是一个“发现本来善性”的过程,也就是说,前者认为“明德”是学习的果,后果认为“明德”是性之本善。这个观点的不同,最终导致了对“格物致知”解释的不同。
我倾向于前者,认为,“明明德”是指的学习与学习的结果,觉得这样更符合孔学的原意。性之本善固然也有道理,但性之本善是不能孤立讲的,讲性之本善,一定与学习有关,否则讲一个性之本善,等于没讲。
所以,格物致知,是讲学习,诚心正意(中庸正道),是学习用于心,修身齐家,是学习用于行,治国平天下,是学习用于大道——新民、至善、明明德于天下。这是儒家仁义的全体思想。
若此,天下何思何虑!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以下引自知乎:
作者:轻舒猿臂
朱熹是北宋五子的集大成者,也是北宋理学的大成。他十分重视《大学》。按照现代新儒家大宗师牟宗三的说法,北宋以来的理学家们各自秉承经典来做学问,周敦颐秉承《中庸》《易传》,张载也是。二程兄弟不同,明道宗主《论语》《孟子》,伊川尊崇《中庸》《易传》《大学》,朱熹是伊川一脉四传弟子,也是以《大学》为主,后世所说的“程朱理学”,狭义上说的主要就是他们的学问。
朱熹很有规模,魄力很大,一生致力于四书,临死还在修订,可见他对四书用力之深。
他认为《大学》是错乱了的,顺序需要重新调整,并且“格物致知”有断缺,于是凭着自己的理解,就补充了一段: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也就是说,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来认识了解万事万物,探寻其中的道理,主客观合一。然后根据已知探求未知,知道得多了,互相关联,一旦豁然贯通,就好像是渐悟之后的顿悟,豁然开朗,脱胎换骨。这就是格物致知。
当然也可以做简单平实的理解,就是认识事物,探索道理。
但题主既然问出这个问题,想必是骨骼惊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那我多说两句好了。
格物致知是中国哲学历史上非常著名的论题,出了朱熹,还有王阳明的回答更加别具一格。王阳明是谁我不说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人物也就有两个半,他是其一,世称”真三不朽“。
他的格物说是这样的:
“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於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
“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於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於正。”
慢慢来,步子大了容易扯着蛋。
他所说的物,指的是念头,是事情,是事物。孟子说每个人都具有道德的心,是本来善良的,这是生来就有的,不是外边得来的。这就是”心“,纯粹的,至善的,光辉辉的,没有私欲杂念。
心要有所活动,就有了”意“,也就是意识活动,开始有善的念头,恶的念头。而这些念头所投注的事物,也就是”物“,就是自己心里的念头。当然也指平时我们遇到的事情,接触的事物,但王阳明的特色就在这里,物只要指的是念头。
格物指的就是正自己的念头,自己有念头,把不正的归于正,就是格物,其实就是诚意,就是正心。
致知就是获得本来光明纯粹的本心,这个心是良知,也就是致良知。
问题回答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但我还是多句嘴好了,有个”淮南格物“说,就是王阳明的弟子王艮提出的,他主张所谓的物,以正念头为本,家国天下都是物,要一一落实。这不是我所了解,到此为止。
王阳明的“格物”不是通过做实验对竹子进行研究,而是对着竹子空想,要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田地,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的目的,这样做,就远离了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所以作者说:“这样,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就被淹没了。”从上下文来看,在作者心中,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是:寻求真理的唯一途径是对事物客观的探索;探索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袖手旁观,而需要有想象力的有计划的探索。也就是说要有真正的实验精神。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理的学科,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才在为理性知识而愁。”
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
格物致知这个成语家喻户晓,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对古代科学发展从思想上有所影响,其基本意思是说:考察事物,获得知识。这一词语最早见于先秦经典《礼记·大学》,是该书所提出的儒者求学八阶段的初始两个阶段:“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一段话,是儒家学派为实现自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思想而提出的阶段性行为目标。这一程序性行为纲领的起始就是格物致知。由此可见格物致知在儒家学说中的确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格”、“物”在古代用法均很广泛,这一段话,在孔子时代大概并不难解,孔氏本人未做解释,孔门弟子对格物致知含义亦未阐发,这导致后人在理解格物致知含义时出现很多歧义,每个人都想依据自己的哲学倾向对之做出合乎己意的解释,这就使得在此问题上,真正出现了百花齐放局面。由此,我们今天倘要明白格物致知原意,就要把它放在产生《礼记·大学》的时代,参考儒家其他经典,尤其是孔子的认识论思想,综合加以考察。据后人的研究,《礼记·大学》主要表述了孔子及其弟子曾子之意,而孔子在当时即以博物著称,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这自然与其治学方式有关。在另一儒家经典《中庸》中,孔子的孙子子思指出了儒家所主张的获取知识的方式,叫做“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孔子之所以博学,其治学方式不能有异于此。由此,《中庸》的强调可以看做是对格物致知学说的注解。即通过广泛学习,细致研究某事某物,并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去实践体会,就可以获得真知。所以,格物致知强调的是通过对事物的考察、检验或穷究,来获取正确认识,这可以认为是其本来的含义。这一理解与古文献并不相悖。古代“格”字用法很广,其中有训为“量度”的。《文选》载鲍照《芜城赋》:“格高五岳”。李善注引《苍颉篇》:“格,量度也”。也有训为“正”或“检”的,《尚书·周书·冏命》:“……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孔氏传曰:“弹正过误,检其非妄之心”。这些用法均可转义为“考究”、“考察”或“检验”。由此,《辞海》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谓穷究事物的原理而获得知识”。这一解释不为离谱。汉儒郑玄注解说:“知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这一注解有两点不可取:其一,它缩小了“知”的范围,认为“知”仅限于“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而在《大学》中,没有这样的限制;其二,它颠倒了“格物”与“致知”的因果关系,认为“格物”是由“致知”所致。无独有偶,这样的观点也得到后人响应,例如宋代杨时即曾强调说:“致知必先于格物”。宋代是谈论格物致知比较多的朝代。一代名儒司马光,曾专门作《致知在格物论》,畅述己意。他首先指出:“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从这种认识出发,他解释格物致知说:“《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他批评郑玄说:“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司马光强调要抵御物质生活的引诱,认为这样可以保持一个人的高风亮节,不为物欲遮蔽自己的聪明才智。此说当然有其不可磨灭之处,但亦未必合乎古人原意。他与郑玄一样,在此问题上都“师心自用”了。“格物致知”到了宋代,被朱熹提到了特别崇高的位置。朱熹认为,《大学》一书缺了对格物致知进行解释的一章,他补上了这一章。朱熹增补的内容是:要获得知识,必须考察事物,以求认识事物的理。任何事物都有理,任何人都有一定的知识。求学者应该把心中已知的理作为基础,进一步努力,以求达到认识的顶点。经过长期努力,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一切,这就是认识的顶点。朱熹所说的事物,包括自然界的事物,但主要是社会事物,包括读书和待人接物。比如考察如何孝顺父母,如何忠诚于君主等等。陆九渊和王守仁认为,心既然是理的凝聚,心也就是理,因此,要认识理,不必去考察外界事物。王守仁甚至认为,我心中固有良知,把这良知推广到事物,就是格物。在格物致知学说上对后人影响较大的是宋明理学,其中主要可分为两派,程(颢、颐)朱(熹)一派和陆(九渊)王(阳明)一派。程朱等人释格物致知为“即物穷理”,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程氏粹言》卷一)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大学章句·补传》)这里的“即物穷理”,是要求人们运用已知的知识,深思客观事物,达到自己内心的豁然领悟。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内省式的思考过程。朱熹说:“《大学》设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为知之至也”。(《大学章句·补传》)显然,朱熹所追求的是通过“即物”,达到自己内心的豁然贯通,而不是对客观事物具体内涵、特征的掌握。王阳明实践过朱熹这套方法,他坐在自己窗前“格”院子里的竹子,冥思苦想七昼夜,仍然不得要领,人也累病了。他不去反思自己格物方法的不当,反而走得更远,连物也不格了。他说:“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传习录下》)“若鄙心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也”。(《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显然,他所说的“致知格物”,不是要通过研究客观事物获得知识,而是要把“心”的“良知”和“天理”强加到事物上去,使事物与“心”、“良知”、“天理”相符合。这样的“格物致知”,不会促进科学发展。宋明理学对“格物致知”的发挥,在后世也有人表示反对。例如颜元就公开批评朱熹说:“朱门一派,口里道是即物穷理,心里见得,日间做得,却只是读、讲、论……其实莫道不曾穷理,并物亦不能即,半日静坐,半日读书,那曾去格物”。(《习斋记余·阅张氏王学质疑评》)颜元主张格物要亲自动手,实地去做,不能离物而空洞地“穷理”。这样的格物致知,有利于科学的发展。实际上,因为格物致知学说具有研究客观事物以获取知识的含义,一些重视研究自然的有识之士也借用这一口号,赋予它新的内涵,用以阐发自己的思想。例如王夫之即曾这样说过:“密翁(方以智)与其公子为质测之学,诚学思兼致之实功。盖格物者,即物以穷理,唯质测为得之。若邵康节、蔡西山,则立一理以穷物,非格物也”。(《搔首问》)王夫之所提到的“质测之学”,是方以智的创举,它的中心内容是要求以实证方法研究自然现象。王夫之认为只有质测才是真正的格物致知,这赋予格物致知学说以崭新含义,标志着这一术语已经进入自然科学范围。随着明末清初科学技术的传入,中国人研究自然现象的热情也高涨起来。这时人们谈论格物致知,很多情况下都意味着研究自然以获取知识。古老的格物致知学说获得了新生,成了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理论根据。清末翻译的西方科技书籍,有些径以“格致”名之。格致一词成了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部门的统称。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道:“在这学堂里,我才知道在这世上,还有所谓格致、算学、地理、历史、绘图和体操”。他所说的格致,就是指的这些自然科学。在中国传统科学与西方科学技术合流过程中,格物致知学说以独特方法参与并加速了这一过程,从而在科学技术史上取得了一席永久立足之地。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