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
“盈余”即为盈利剩余的部分。交完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叫做净利润(或税后利润),国家规定净利润不能全部分配给投资人(股东),按一定比例留在企业里。留下的这部分是企业所有,要有可理解为“公有积累”(见下面的用途),所以按一定比例留在企业里的就叫做“盈作公积”。
“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关提取比例如下:
《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不再提取)。
国家未规定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内容提取。
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